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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强制“捆绑”车险系违法 深圳保监局:消费

发布时间:2017-09-15

消费者在4S店购买新车时被强制捆绑购买机动车保险的事情时有发生,这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为此,深圳保监局提醒为新车购买机动车保险的消费者,商业车险自愿购买,如在购买车辆保险的过程中遇到强制“捆绑”“搭售”保险等行为,可以向当地市场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78保险消费者热线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

深圳保监局称,机动车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为车主提供的商业保险产品,与交强险不同的是,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投保、购买怎么样的产品组合和保险额度。经保监会批准具有机动车保险销售资格的保险公司均是合法机构,消费者可自主决定选择哪家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亦可选择通过网络、电话、代理机构、保险公司网点等任一渠道购买车险。任何机构和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或者限制消费者购买车险。在购车过程中,强制“捆绑”“搭售”车险的行为均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或者向当地市场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维权电话保险消费者热线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

同时,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新车上路之前,必须要为车辆投保交强险,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上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选择通过网络、电话、代理机构、保险公司网点等渠道购买交强险。

为了避免后续服务和理赔过程中产生纠纷,深圳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车辆保险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和权利义务的约定,将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配合销售人员完成身份认证和记录,实名支付保险费,并亲自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在投保之前,消费者要认真查验保险销售人员和销售机构的合法资质;投保之后,登录相关保险公司网站查验保单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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