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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车险定价自主权扩大,

发布时间:2017-09-17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将再进一步。6月9日,保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和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财产保险公司费率定价自主权,完善车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以更好地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具体改革方案

《通知》显示,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全国范围内扩大保险公司自主费率调整系数的下浮空间,并在费用率特别高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其下浮空间。在目前全国范围内自主核保、自主渠道系数浮动区间分别为[0.85-1.15],深圳地区为[0.75-1.25]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后自主渠道系数下限下调到0.70-0.75,自主核保系数下调到0.70-0.85。

但考虑到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多有不同,为此,本次改革并未执行一刀切的方案,而是在综合考虑各地车险市场现状等因素,因地施策,具体来看,各地方案如下:

一是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70-1.2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0-1.25]范围内使用。

二是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0-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

三是在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

四是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大连、宁波等26个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

消费者单边受益

根据前期行业测算,此次改革实施后,车主将得到更大实惠。据测算,改革实施后,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将由目前的0.4335下调至0.3375,下降幅度达到22%,实实在在的让利于民。

比如,以北京地区一辆价值24万左右、使用年数6年的东风日产奇骏,如期连续1年未出险(NCD是0.85),某大型保险公司自主系数(0.85*0.85=0.7225),交通违章系数1,承保车损、盗抢、三者50万,车上司乘每座1万,车身划痕2000,玻璃(国产),自燃、涉水,商业险总保费是5456.91元;此次深化商车费改后,保险公司自主系数(按照0.75*0.85=0.6375)计算,最终商业险保费是4814.92元,较此次深化改革前保费降低了641.99元。

当然,此次商车改革的深入,只是扩大了保险公司的定价自主权范围,但这并不意味着车主就一定可以享受到最低的折扣系数。对此,某业内资深人士表示,保险公司有自己的风险识别系统和风险选择权,也就意味着不同的车、不同的人将享受不同的折扣。比如,某车主本身信用较差,同时车辆本身又是维修费用特别高的车型,那保险公司就会根据自己的风险识别系统做出判断,对此类客户给出的折扣系数相比之前可能并不会下降,当然也不会比之前更高,“这次改革的深化可以说是只奖不罚,仅下调了折扣最低幅度,而未对上限做调整,可以说是单边利好消费者。”上述人士说。

专家观点

“商车改革事关全局,不会一帆风顺,也不会一蹴而就。从国际已有实践看,从启动费改到完全市场化,一般需要5~8年。保监会此次启动深化商业车险改革,正逢其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在华安财险总裁童清看来,从当前阶段性成果来看,商业车险改革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市场运行、保险公司经营、汽车产业链管理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作用,已逐渐形成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而要巩固现有改革成果,解决过程中出现的改革不适应等问题,除了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以外,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改革,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扩大费率浮动空间,赋予保险公司更大的条款开发权和定价自主权,使保险公司获得更多的市场竞争手段,从根本上健全和完善车险发展的体制机制,最终形成充分市场化的商业车险定价机制。

在童清看来,保险公司应该珍惜目前改革创造的良好局面,增强转型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全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中国保险研究所所长魏丽表示,商业车险改革为消费者带来了许多积极的影响,我们随机抽样的两万多消费者的调查问卷显示,消费者认为商改后保险合同的条款更加清晰,更利于理解和签订;消费者认为改革后的保费更能反映个人的实际情况,说明商车改革使得车险向精准定价又迈进一步;引入车型定价等一系列保险与风险相匹配的举措,有效解决了困扰行业多年的‘高保低赔’问题;同时倒逼险企实现精准定价,有利于推动市场由粗放的‘价格战’转为以产品和服务为核心的良性竞争。未来的车险市场属于能够做好风险选择和分类的险企。

魏丽进一步表示,一方面,以车主的驾驶行为、驾驶习惯等个性化数据作为车险定价基础,尽力提升运营效率,这是保险公司在面临改革时,能够保证稳步前进的重要技术支撑;另一方面,注重产品差异化,完善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扩大直销比例,力争推出更精准、多维度的创新产品服务,把握好改革契机,实现公司转型升级。今后,险企要找准定位,确定适合自己的发展战略,放弃片面追求规模,一定要优化业务结构,提高产品供给质量,不断给车险市场注入创新产品、定制服务,充分利用改革红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这也将更有利于公司自身和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配套措施

为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保护车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使车险行业成本结构更加合理,保监会在进一步深化商车改革,扩大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的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车险市场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管住后端,加强对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等指标的回溯分析。同时,保监会还将于近期印发《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坚决打击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促进车险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让商车改革向纵深推进

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改革的靴子落下。6月9日,保监会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和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放开商业车险定价权。

从方案内容来看,主要在试点地区进一步放开保险公司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与此前市场传言的“双75”相比,改革力度更大,在深圳地区甚至采用了“双70”政策。

由于针对消费者的无赔款优待系数(NCD)没有调整,在保险公司极有可能下调两项系数的前提下,这项改革将使消费者单边受益。

2015年,保监会启动商业车险改革,核心内容是建立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创新型条款为辅的条款形成机制;建立行业车险纯风险保费、NCD费率调整系数等费率基准,赋予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

可以说,改革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对消费者而言,商业车险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了5.3%,车险投诉量占财产险投诉量的比重同比下降3.54个百分点,可见消费者满意度是有所提升的。对行业自身而言,新的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开始实施,4个创新性条款已通过评估,另有新能源车示范条款等正在加紧研发。同时,改革实现了车损险“车型定价”,特别是保险公司实现了自主定价权,统筹风险与资本,使得市场集中度下降,今年一季度中小保险公司承保盈利主体增至17家,达到2013年以来的历史最高记录。

但长期积累的“高费用、高手续费”顽疾,没有通过改革得到彻底解决。有些保险公司经营理念不成熟,内控不到位,甚至不计风险地采用“双85”地板价恶性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令市场参与者苦不堪言。

本轮继续深化商业车险改革,其主要目的仍是让更多消费者分享改革成果。为了避免价格进一步放开后,市场可能出现的过度竞争,监管层做了充足的准备。就在一周前,保监会已向保监局和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征求<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将出重拳打击车险市场虚列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放一管,一疏一堵,整顿市场秩序,并最终让消费者更大获益。

目前市场经营车险的公司主体有64家。诚然,对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而言,这次改革意味着更多挑战。要想在市场中真正获得一席之地,就不能再按照惯性前行。是时候从费用拼杀的前线撤下,坐下来认真思考,如何进行产品创新,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如何控制成本,将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如何在服务商下真功夫,让客户真正产生消费黏性?

其实,保险业很多高管已经意识到了这些问题,正如这几天一位中小保险公司总裁对记者所说,随大遛、一刀切的自杀式做法是没有前途的,与其好高骛远,不如脚踏实地,奠定自己的专业品牌地位。

行百里者半九十。保持改革定力,期待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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