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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不达标 浙商财险被叫停非车险新业务

发布时间:2017-09-17

因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落入D类,浙商财险于近日被保监会叫停非车险新业务及分支机构增设,并被责令增资。浙商财险偿付能力不达标主要由侨兴私募债违约后预赔付11.46亿元所致。

9月5日,保监会以非公开方式向浙商财险下发监管函,监管函明确了保监会对浙商财险采取的监管措施:一,责令浙商财险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二,浙商财险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非车险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三,浙商财险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上述监管措施将于浙商财险收文之日起执行,但监管函未明确浙商财险新业务及分支机构增设将被叫停多长时间。

增资方面,浙商财险已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资扩股事宜,增资金额为15亿元,增资方式为向原股东发行股份方式,增资完成后,浙商财险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0亿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浙商财险前三大股东分别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5%;雅戈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1%,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

据财新记者获悉,浙商财险增资的15亿元已于2017年6月底到位,并已经完成验资。浙商财险增资文件已递交保监会审批,截至目前,尚未获批。

浙商财险在其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增加计提已到位的15亿元注册资本金后,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重组率指标将有极大幅度的提升。”

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5.4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0.79%,两者均低于监管红线。“偿二代”要求,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超过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超过100%。

浙商财险偿付能力下降主要受侨兴私募债违约影响。2014年12月,总部位于广东惠州市的侨兴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两家企业侨兴电讯、侨兴电信,发行两笔私募债,各分7期、共计14期,合计本息11.46亿元。浙商财险为此提供履约保证保险,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出具履约保函。

2016年12月开始,上述侨兴私募债陆续违约,赔付问题随之而来。按照产品链条设计,应由浙商财险先行赔付。但在商议赔付之时,广发银行自曝保函造假及“萝卜章”问题。而若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保函伪造,浙商财险赔付前提条件将会失效。就真假保函问题,浙商财险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各执一词,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和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均已对此立案。

不过,为稳定投资者,浙商财险就侨兴债违约事件进行了11.46亿元预赔付。受此影响,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由2016年四季度末的96.16%一路下降至45.4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由2016年四季度末的157.06%一路下降至90.79%,净资产也由2016年四季度末的7.11亿元下降至2017年二季度末的3.83亿元。

针对浙商财险侨兴私募债预赔付一事,保监会副主席此前在全国财产保险监管工作座谈会上明确表示,要认真总结浙商财险侨兴私募债风险处置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监管制度,督促保险公司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防止新增风险。

浙商财险成立于2009年6月,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持股比例为33.5%。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国资委100%持股企业。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浙商财险2016年四季度、2017年一季度、2017年二季度净利润分别为-6.49亿元、0.06亿元、-3.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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